本報訊(記者 張艷芳)4月23日,記者獲悉,近日西安市政府印發了《秦嶺北麓環山路沿線村莊進村門規范管理辦法》的通知,根據《辦法》,西安將通過集中開展秦嶺北麓環山路沿線村莊“進村門”整治提升行動,著力打造西安秦嶺北麓環山路沿線的美麗村莊風景線。

  將堅持規劃先行,做到不規劃不設計、不設計不施工。原則上不提倡新建“進村門”,嚴禁貧困村利用公共資源建設“進村門”,確需新建應按照規劃要求,制定具體的建設方案;對已建成的“進村門”,應按照市秦嶺保護、交通、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的管理規定進行規范治理,有序推進“進村門”的建設管理工作;要求“進村門”建設要充分考慮西安厚重的歷史文化底蘊和秦嶺北麓自然生態特色,深入挖掘鄉村歷史文化、鄉土特色文化、秦嶺生態文化等,堅持軟質景觀為主、硬質景觀為輔。

  根據《辦法》,“進村門”規劃建設要注重交通功能、標志功能、文化功能相結合,滿足村莊題名、指向、車行、人行以及農機通行的需求,要對村莊總體規劃、歷史文化背景、地理環境特征和經濟產業特色四個宏觀層面進行分析。

  應設置在環山路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15米,堅決杜絕貪大求洋、造型夸張、過于厚重的牌樓建筑,環山路以南“進村門”的建設高度總體不超過9米,個別輪廓不超過12米;環山路以北500米建設高度總體不超過9米,個別輪廓不超過12米,500米至1000米的建設高度不超過12米,個別輪廓不超過15米。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進村門”建設管理監管,健全覆蓋秦嶺北麓環山路沿線“進村門”的規范建設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