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村支書,卻長期糾集他人插手村內工程項目,阻攔工地施工,強攬工程,并向企業及個人強收管理費,攫取非法利益,形成惡勢力,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

  日前,該村支書韋某某、村監委會主任劉某某、村監委會委員高某某及村民楊某4名被告人,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9月10日,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首次組成7人合議庭,對該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審理。長安區基層干部群眾300余人參加庭審。

  尋釁滋事

  暴力阻攔施工現場

  2017年10月,西安市某建筑公司承包西安某大學項目在該村進行施工,時任該村村支書的韋某某,以村委會名義給劉某某等人出具介紹信,名義上出面與建筑公司就在該村施工事項進行協調,實則借機向建筑公司提出以超出市價的價格強攬其土方工程,迫使其優先使用由楊某等人提供的施工機械、人工等,并以該項目在該村施工為由,提出收取高額管理費等無理要求。

  在遭到該建筑公司的拒絕后,韋某某以村委會為幌子,偽造村委會會議記錄,糾集該村監委會主任劉某某、村監委會委員高某某及村民楊某等人,多次到該公司施工工地阻攔其正常施工。表示未經自己允許,不允許建筑公司施工,并對工地現場正在作業的挖掘機司機進行暴力威脅,迫使其停止施工。同時,使用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圍住工地施工機械,迫使工地停工,造成該建筑公司巨大經濟損失。

  敲詐勒索

  強收施工管理費

  2017年5月,西安市某電子有限公司通過招投標,對西安某大學雙電源供電項目進行改造,需要經過該村土地。韋某某以上述同樣手段,指使劉某某、楊某等人前往施工現場,通過言語威脅、推搡工人等手段阻攔工地正常施工,并提出施工單位沒有和村上協調好,就不允許施工。

  施工方被迫只好前往與韋某某協商,協商過程中韋某某要挾施工方繳納50萬元協調費,否則不允許施工。由于劉某某等人多次阻攔,工程延期,施工方被迫于2017年8月15日,以衛生整治的名義,向韋某某指定的個人賬戶繳納了人民幣8萬元。

  同年年底,被害人張某在該村租用的土地上改建門面房,韋某某在得知后以其蓋門面房違法為由,指使劉某某、高某某、侯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向張某索要協調費,在遭到張某的拒絕后,劉某某等人將施工機械與施工人員擋住,阻攔其施工。張某仍不同意繳納協調費。

  為順利實施敲詐勒索,韋某某遂以村委會開會名義,決定讓張某繳納5萬元,便不再阻攔其施工,并向其出示該村會議紀要。2018年3月18日,張某繳納協調費5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韋某某、劉某某、高某某及楊某,就涉嫌尋釁滋事罪的指控供認不諱,但4人就涉嫌敲詐勒索罪的指控提出異議。隨后,控辯雙方聚焦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辯論,經過8個多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王雨樂  本報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