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12月2日,西安市周至縣法院對一起人身損害糾紛正式作出宣判,按照2018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標準,判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原告馬某功獲傷殘賠償金近14萬元。據介紹,這是我省自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后,首例按新標準判決的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原告獲賠近14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1月8日19時許,被告寧某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沿終周路行駛至富仁鎮衛生院附近時,將正在過馬路的南淇水村村民馬某功刮撞,致其倒地受傷。后經周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寧某某負全部責任。馬某功受傷后被送醫治療,經診斷為腦出血(左題葉、右頂葉)、頭皮血腫、雙側基底節區多發腔梗、軟組織挫傷(腰部、右髖部)等。今年8月,經鑒定,馬某功顱腦損傷構成八級傷殘。
法院認定,馬某功因治療產生的所有費用共計23萬余元。其中,傷殘賠償金按照2018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結合八級傷殘的標準認定為139939.8元(33319元/年×14年×30%)??鄢kU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已賠付部分以及寧某某先前墊付的醫療費,最終,法院判決寧某某賠償馬有功83880.08元。
統一標準體現同等尊重和保護
昨天,該案審判員何文濤法官告訴記者,今年11月14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我省開展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情況進行發布。
從12月1日起,陜西法院需按照要求,統一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城鄉居民賠償標準,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統一適用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適用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馬某功的案子成為全省范圍內開展試點工作后,判決的第一例機動車事故人身損害糾紛城鄉居民“同命同價”案。如果按照原有標準,城鎮戶口獲得賠償標準約為農村戶口獲得賠償標準的3倍,馬有功獲得的傷殘賠償金數額僅為47094元。他稱,以統一標準確定傷殘賠償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法律對生命的同等尊重和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