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咸陽訊(董曉飛記者陳奮翔)5月19日上午,咸陽市中院、秦都區法院在市區的中華廣場舉行集中兌付大會。兩級法院的法官分別宣讀了對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的決定及對一批被執行人的限制高消費令,并公布了31名被決定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黑名單”。
大會上,兩級法院向咸陽川秦商貿有限公司、羅某等20個申請執行的單位和個人發放了案件款銀行支票,8名申請執行人領取了現金,當日現場公開兌付金額共計2914.7萬元。
據介紹,今年以來,咸陽兩級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開展的“轉變執行作風、規范執行行為”專項活動安排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春風行動”,集中執行力量,加大執行力度,推進執行和解,開展司法救助,打擊規避執行行為。
截至5月18日,咸陽中院共執結案件26件,執行款項3750余萬元,以物抵債(房屋、車輛)價值915萬元,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135個,查封土地房產設備價值約9800萬元,扣押車輛3臺,限制出境7人,限制高消費12人,發出報告財產令18份,依法強制搜查2個被執行人單位,司法拘留3人,將45個被執行單位和個人在互聯網及當地媒體曝光,將22個自然人和19家被執行單位及負責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