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制造儲存使用爆炸物品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中省屬企業:

  10月24日,榆林市府谷縣新民鎮發生一起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堅決杜絕類似案件發生,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決定立即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制造、儲存、使用爆炸物品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及時排查、整治隱患,確保全省社會大局平安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訓,高度重視專項檢查整治工作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結合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場所,認真查找安全工作的漏洞和隱患,切實加強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各市(區)要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礎上,找準本地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哪些環節薄弱就重點強化哪些環節、哪些地區管理混亂就集中力量整治哪些地區的原則,全面、扎實、深入開展爆炸物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特別是榆林、延安、渭南市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的地區,要全力抓好檢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取得實效。省國防科工辦、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依法嚴格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對口指導所屬部門,確保監管到位。

  二、突出檢查整治重點,扎實開展專項檢查

  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憂患意識,把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作為首要任務,深入開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對所有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單位進行一次拉網式篩查,重點檢查爆炸物品來源、流向以及倉儲設施、守衛力量、看護保管制度和防護措施等,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監管部門要將整改通知書送達該單位并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派員協助有關部門跟蹤監督整改;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從業單位,一律停業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關停并吊銷有關許可證照。

  二要進一步加大收繳工作力度。要徹底收繳非法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爆炸物品,嚴防涉爆案件和事故發生。各地要深入推進檢查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制造設備、工具等的排查收繳力度;對個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類爆炸物品,逐一動員限期交出。對拒不交出的,依法強制收繳并立案查處。要徹底取締地下非法生產作坊、銷售網點和儲存點,堅決不留隱患。

  三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工作力度。各級政府及公安機關要以打促防,進一步加大對涉爆案件和事故的查辦力度。對每起涉爆案件和事故,都要快偵快破,依法從嚴查處。各地要在前一階段的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排查梳理并確定一批重點案件,組織精干力量,分級掛牌督辦。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以及重點人群,要嚴格落實回訪檢查制度,嚴防回潮反彈。特別是要通過追查涉案爆炸物品的來源、去向,發現管理漏洞,有針對性地加強爆炸物品監管工作,真正做到“五不放過”,即物品來源沒有查清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涉案物品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懲處不放過。

  四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要堅持專門工作與發動群眾相結合的方針,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向群眾宣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典型案例,營造重視安全、加強防范、主動舉報的良好氛圍。要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治保會等基層組織參與爆炸物品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及時發現情況,積極提供線索。要通過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等有效手段,發動群眾揭發、檢舉違法犯罪行為并對舉報者給予獎勵,充分運用法律和政策的威懾,督促涉爆違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三、堅決落實各項制度,確保專項檢查整治取得實效

  保證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始終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時一刻都不能放松和懈怠。府谷“10·24”爆炸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沒有從根本上樹立安全紅線意識,沒有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沒有深入細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迅速集中時間和組織力量,對轄區進行徹底排查,強化隱患治理,確保專項檢查整治取得實效。

  一要嚴格審查爆炸物品使用資質。要嚴格審查爆破作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國土資源、煤炭及非煤礦山等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件,嚴格檢查相關企業執行、落實安全管理規定情況。

  二要嚴格落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重點對爆炸物品的出入庫、保管、領取、使用、清退等環節,對儲存倉庫安裝遠程監控報警系統、視頻監控設備等建設、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核查,確保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三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制。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爆炸物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全面負責。公安、國防科工辦、安監、煤炭、國土等部門是爆炸物品生產、銷售、運輸、儲存、使用等各個環節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誰監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嚴格把涉爆安全大檢查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明確責任,抓好落實。今年11月10日前,省公安廳要會同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國土資源廳、省國防科工辦、省煤礦安監局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到各地開展專項督查。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到位導致轄區內發生重大爆炸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25日

  府谷“10·24”爆炸原因初步查明

  因非法制造儲存炸藥引發,造成14人死亡

  經公安機關調查,府谷“10·24”爆炸事件是因非法制造、儲存炸藥而引發的。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陜西與內蒙古兩地警方緊密協作,25日凌晨將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對非法制造、儲存炸藥供認不諱。記者10月25日同時從現場救援處置領導小組獲悉,爆炸造成14人死亡,目前搜救工作基本結束。

  10月24日14時03分,榆林市府谷縣新民鎮打井塔村5間彩鋼房內發生爆炸。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爆炸中心現場呈約16米×15米×3米橢圓形坑狀,原址上5間彩鋼房被炸毀,造成周邊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損。截至25日16時,爆炸造成14人死亡,其中男性4人、女性10人,成年人12人、兒童2人;受傷住院106人,其中重傷11人,受輕傷門診治療后自行返回41人。

  事件發生后,按照中央領導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帶領相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援,連夜在現場召開會議,并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省、市共同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及7個工作組,全力開展救援救治等工作。公安部派出工作組也于25日一早到達現場進行指導、勘驗和原因分析。

  25日凌晨2∶30,隨著最后一名被困人員被救出,現場搜救工作基本結束,善后處置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目前,受損房屋所涉人員已全部撤離,通過政府安置、投親靠友等方式得到妥善安置。

  隨著調查工作的深入開展,陜西省委、省政府已責成榆林市啟動責任倒查機制,對失職瀆職人員將進行嚴肅追責,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按照部署,在全省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制造、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專項整治行動。(記者:魯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