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法治微前沿》記者 任軍龍) 現在各種社交軟件很是發達,可網上交友一定要小心謹慎,特別是未成年的孩子。

  2016年10月28號下午,一名中年婦女帶著自己13歲的女兒來到白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稱自己的女兒前一天晚上被人強奸了。

  受害人母親:“女兒原話是都叫人上了,都叫人強暴了,我當時氣得都說不出話了?!?/p>

  隨后13歲的受害人帶著警察,找到了色狼強奸她的第一案發現場。在案發現場民警們發現了幾團被亂扔在地上的衛生紙,紙上還帶有血跡。

  民警:“據受害人講,當天晚上八點多,在網上聊天一個自稱孫博的人,把她約出來,在車上強奸了?!?/p>

  根據受害人的描述,嫌疑人是通過搜索QQ附近人加她為好友,并利用花言巧語,約她吃飯將她騙出來。

  民警:“這是受害人第一次和網友見面,當時她非常害羞,沒有敢看對方,當車開了一段路后,她發現接她的人不是QQ上認識的人。

  民警:“娃當時就急了,用腳踢,娃就要下車,遭到對方毆打,還威脅說再喊就把你拉到溝里埋了。”

  強奸幼女案情重大,警方通過縝密偵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將其抓獲。

  記者也就此案采訪到了律師。

  律師:“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無論愿意與否,都應該以強奸罪重做處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