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陜西省政府法制辦傳出消息,由省綜治辦起草的《陜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昨日起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果您有哪些意見和建議,可于4月7日前通過信函、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寶貴意見。

  救人搶險救災 表現突出可申報見義勇為

  意見稿提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申報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制止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制止正在實施的侵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協助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機關追捕抓獲罪犯、犯罪嫌疑人的;在救人、搶險、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以及其他應依法確認見義勇為行為的。

  有重大貢獻的至少獎勵10萬元

  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有重大貢獻的,由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不低于10萬元的獎金。其中犧牲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再增發不低于15萬元的獎金。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有較大貢獻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獎金。其中犧牲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再增發不低于10萬元的獎金。

  烈士子女就讀公辦學校免交學雜費

  見義勇為人員被評定為烈士、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殘疾的,其子女入托入學,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擬定按照相應規定辦理:凡上述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入托入學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對其中寄宿學生酌情給予補助。

  此次意見征求聯系方式為:通訊地址:陜西省政府法制辦公室,郵編:710006;電話:6391642263916444(傳真);電子郵箱:shfzc87294499@163.com。本報記者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