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銅川訊(呂苗記者王鋒)“我殺人了,我在玉皇閣大橋下面。”3月10日14時許,銅川市新區公安分局咸豐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轉來一個尾號為9038的手機打的如此內容的報警電話。

  接警后,銅川市新區公安分局咸豐路派出所、分局刑警大隊民警火速趕赴報警人所說的現場,但卻找不到案發現場,也聯系不上報警人。即便如此,民警也不敢有絲毫大意,立即通過有關部門迅速查清了該報警電話機主杜某,并與杜某取得聯系,杜某稱今年3月初這部手機就丟了。要迅速查清事情原委,就必須找到報警人。民警經過多方努力,終于在耀州區一個小旅館內找到了報警人。

  經詢問,事情終于水落石出。報假警的3人分別是:王某(女,14歲),杜某某(女,14歲),高某某(女,13歲),均為初中學生。報假警所用的手機是杜某某在路上撿的。3人為尋求刺激,商量報假警說殺人。由高某某撥通110報警電話后,王某跟杜某某接過電話稱自己在新區玉皇閣橋下殺了人。

  因3人不到責任年齡,民警對其分別予以訓誡教育,并責令其監護人對其嚴加管教。面對民警的教育,3人已經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及危害后果,均表示以后不會再犯。警方提醒,有效的報警能夠救人危難,報假警則會擠占有限的警力資源,對于謊報警情、妨害了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