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發
購買商鋪時,首期款付完后,開發商就不見了蹤影。公安部門稱不夠立案條件。到法院后官司打贏了,但是遇到執行難,兩年多來,韓城吉先生等14戶群眾150多萬元難討回。
首付款交了 開發商跑了
4月13日上午,據韓城市的吉全征先生講,2014年12月份,他得知韓城市人民醫院附近有商鋪出售,于是就趕到了位于韓城市中環廣場附近的“盛豐國際”售樓中心。售樓部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該項目是韓城市政府重點項目,由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和出售,計劃2015年3月份開工,2016年12月底交房。他先交了300元訂金,2015年1月1日,他和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商鋪認購合同,以每平米6169.21元的價格購置了34平米的商鋪,并交納了13萬元的首付款,根據約定,剩余的8萬余元交房時一次性付清。
當年3月份,他有事經過中環廣場時,卻發現售樓中心已經搬空了,打電話也沒有人接,他一下子就慌了。跑去工地,工地上只有空空的場地,人和設備都不見了。“當時感覺天就要塌下來了,自己辛辛苦苦攢下的十幾萬元就這么給人騙走了……”
和吉全征有著相同遭遇的還有王東升、劉鑫、趙秋芳、張小利等14人,涉及資金達150余萬元。
沒有任何手續 就開始售賣商鋪
原“盛豐國際項目”位于韓城市黃河大街北段潭馬村紫云路以東,西北緊鄰韓城市人民醫院新址。4月14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該處的樓盤正由一家叫“億晨”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
提起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公司,親歷整個事件過程的原潭馬村一組的法律顧問薛慶偉告訴記者,這片地方是潭馬村一組的,當年組上想搞開發,就與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開發意向合同。這份合同簽訂后,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就租了一個門面,制作了一些沙盤和樓盤展示戶型圖,到處散發傳單廣告,售賣商鋪。
薛慶偉講,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制止無效后,他和村組兩次向韓城市住建局房產執法部門報案。2014年12月8日、12月31日,韓城市房產監察隊兩次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但是該公司依然在賣房。隨后,村組與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公司解除了意向合同。合同解除后,他們還發現該公司有售賣商鋪的行為,于是他們又向韓城市公安局報了案。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安部門沒有立案。
官司打贏了 錢卻難要回
2015年10月,吉全征、王東升、劉鑫等六人分別向韓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4月13日下午,據韓城市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5年10月底,法院進行了一審判決,判決兩方簽訂的《盛豐國際商鋪認購合同》無效,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返還六人的房款,并賠償損失。庭審期間,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其法人蔡某均未到庭參加訴訟,也一直不履行判決。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調查發現該公司目前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蔡某已于2012年9月份從該公司離職,公司未在工商登記的地址辦公,去向不明。另發現該公司在全省很多地方均有開發房產過程中去向不明的情況,法院調查中未發現該公司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法院在執行期間給韓城市公安局發出的司法建議書中,認為這一系列案件中可能存在合同詐騙的情況。但是公安局回復的公函稱,經他們審查并收集證據后認為,根據目前的證據材料,不能證實西安秦盛房地產開發公司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能證實涉嫌合同詐騙犯罪。2016年5月23日,法院依法終結了執行程序。
吉全征告訴記者,官司打贏了,卻無法執行,公安又不給立案。兩年多來,大家跑斷了退,磨破了嘴,可是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血汗錢無法討回,真是有苦說不出。
本報記者張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