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咸陽訊(記者陳奮翔)當年只有20多歲的職校男生,用水果刀將同學捅傷致死后逃跑,先后兩次更名換姓,在山西、新疆匿居了18年,最終年已40的他還是沒有逃脫法網。6月1日上午,涇陽警方向媒體通報了這起積案的偵破情況。

  據涇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介紹,1999年3月29日,橋底鎮職業高中學生陳某某因不按規定時間作息,被學生會干部規勸時發生爭執,陳某某用削水果的刀子將學生會干部李某捅傷,李某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后陳某某外逃。

  當時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立案偵查,并在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對陳某某實施網上追逃。此后,警方對抓捕工作始終沒有怠慢,但一直沒有取得進展。18年來,辦案民警及領導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對陳某某的抓捕始終沒有松懈。

  今年5月中旬,刑警大隊辦案民警獲取了陳某某在新疆阿克蘇地區打工的線索,局領導立即批示緊急抓捕。辦案民警長途奔襲往返6000余公里,在新疆警方的大力協助下,于5月17日在新疆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將已改名換姓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獲歸案,并于5月27日晚將其押解回涇陽。

  經審訊,陳某某對其因瑣事與同學李某發生糾紛,用水果刀將李某捅傷致死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隨即,陳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至此,這起持續18年的命案積案宣布告破。

  采訪中,辦案民警介紹,陳某某外逃后,先在山西改名換姓,買戶口“洗白自己”,后又跑到新疆改名換姓買了房子,在當地做貨車司機,并結婚生子。18年間,他既未與老家的人聯系,也沒有回過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