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新人在婚宴當天遭遇酒店停電,婚禮無奈“草草收場”,新人因此拒付餐飲服務費,最終和酒店方對簿公堂。最近,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對這家酒店狀告小文一家未結酒席費用進行開庭審理。雙方確認當天婚禮已經完成,但婚宴是特殊形式的餐飲服務,原告在被告舉行婚禮期間停電行為,降低了婚禮慶典的預期效果,屬于服務瑕疵,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最后判決被告方(小文)只需要承擔70%的服務費用,這個案子宣判后,雙方都沒有上訴,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