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南縣某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洛南縣地稅局做出的稅務處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被列入陜西地稅重大稅收違法案件“黑名單”。

  洛南縣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金屬深加工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等業務。2015年10月,洛南縣地稅局稽查局根據工作安排,對該公司2015年1月至9月資產轉讓納稅情況實施檢查。經檢查認定事實:該公司2015年1月至9月在資產轉讓期間采取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手段,少繳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共計142.31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洛南縣地稅局除向該公司追繳稅款還處以罰款71.16萬元及加收滯納金48.17萬元,合計261.64萬元。洛南縣地稅局稅務處理、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送達該公司后,該公司既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罰款、滯納金,也未按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洛南縣地稅局在依法履行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的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措施的同時,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報經批準,2017年3月27日,陜西省地稅局在其門戶網站“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對該企業進行了公布。“稅收違法‘黑名單’讓我處處受阻,寸步難行,真是后悔莫及啊!”近日,該公司老板在迫于各方面的壓力之下,向洛南縣地稅局辦稅服務廳繳清了全部款項后,拿著完稅證慚愧地這樣說。

  (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