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石喻涵)昨日,來自秦風網消息,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省紀委對渭南市政協原主席張建華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超標準入住高檔酒店,超標準報銷住宿費用。 

  張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知止,其行為構成違紀。鑒于其在組織審查前補交了部分超標準住宿的費用,審查期間能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如實交代違紀問題,認錯態度誠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建華黨內警告處分;其超標準住宿費用已責令全部退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