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本報訊(首席記者石喻涵)7月4日,經省政府同意,省環保廳會同省監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住建廳,對未完成《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2017年工作方案》約束性指標考核任務的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榆林、漢中、韓城市政府和楊凌示范區管委會負責人進行了集中約談,要求各地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實落實各項大氣污染治理措施,盡快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約談指出,2017年以來,全省上下大力實施“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專項行動,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全省優良天數同比增加8.3天,PM2.5濃度同比下降8.1%。但各市(區)完成空氣質量考核指標的進展不同。其中,商洛、安康、銅川、延安全面完成優良天數和PM2.5濃度兩項考核指標;榆林、渭南、楊凌、韓城僅完成一項考核指標;西安、咸陽、漢中、寶雞兩項考核指標均未完成。
巡查執法檢查和大氣專項督察發現,各市(區)均存在較為突出的環境問題。約談要求,8市(區)要提高認識,按照中央和省上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在推進具體問題整改的同時,不斷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要夯實大氣污染治理責任,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多從主觀上找差距,從工作上找不足,加大壓力傳導,層層夯實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確保治污降霾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要履職盡責,切實發揮行業監管作用,針對專項督察發現的部分行業主管部門依然存在思想不重視、監管不到位、管理水平低的問題,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厘清監管職責,主動作為,加快推進問題整改;要嚴格執法,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法律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加大執法力度,采取高限處罰、按日計罰、移送司法等措施,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各市(區)要按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在15個工作日內報省環保廳。
會上,西安、寶雞、咸陽、渭南、榆林、漢中、韓城和楊凌示范區等8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人均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誠懇接受約談、正視問題、舉一反三、完善機制,確保責任壓實到位,切實落實各項大氣污染治理措施,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