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王斌 通訊員 呂鑫 唐香)男子為給妻子出氣,將鄰居打成重傷。近日,三原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張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5月2日19時30分許,三原男子張軍的妻子與被害人劉潔因倒垃圾發(fā)生口角,后被告人張軍趕到現場,用拳頭及右膝蓋將劉潔打傷。經陜西正義司法鑒定中心法醫(yī)臨床司法鑒定,劉潔脾破裂切除手術后、胰尾挫裂修補術后分別構成重傷二級,傷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二級,右側第5肋骨骨折屬輕微傷,脾破裂切除手術后構成八級傷殘,胰尾挫裂修補術后構成傷殘十級。到案后,被告人張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另查明,被告人張軍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軍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其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本次事件是因鄰里糾紛而引發(fā)的,請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的意見符合本案事實,對其意見予以采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