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中院執一庭對兩名長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執行老賴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被執行人中航長城大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欠付申請人齊商銀行西安分行借款本金4000余萬元,該被執行人及其子公司已被全國各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三十余次,在本案執行過程中也一直沒有任何履行行為,屬于典型的“執行老賴”。承辦法官及合議庭經多次研究并向局、庭領導匯報后認為,該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黃某某作為該公司董事長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決定對黃某某司法拘留15日。
被執行人陜西聯銀城市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閆某)、閆某與申請人陜西省農業產業化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發生糾紛,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后被執行人需償還借款本金1000萬元及利息。執行過程中,閆某有意拖延、百般推諉,不但絲毫沒有履行誠意反而想盡辦法阻撓法官采取執行措施。為及時有效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震懾被執行人囂張氣焰,承辦合議庭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后對閆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最高法院作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重大決策部署以來,西安中院切實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努力遏制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現象,對執行老賴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也讓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與效率。
來源: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