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閻良法院民一庭干警冒雨前往關山鎮某醫院,以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據悉,2014年4月,原告郝麗麗因身體不適,請求進行取環手術為由就診于被告關山某醫院。同月29日,經各項檢查無異常后,被告關山某醫院為原告郝麗麗行取環術。因手術中郝麗麗疼痛難受,醫生征求病人意見后停止并結束手術。
之后,郝麗麗卻持續性疼痛,后經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診斷為“小腸破裂、子宮破裂等”,共花去了三萬余元醫療費。
當飽受身心傷害的原告郝麗麗,拿著票據去找被告醫院理論的時候,又被拒之門外,遂訴至法院要求醫院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8244.51元。
為了使雙方的糾紛得以盡快解決,承辦法官在鑒定階段沒有放棄調解,本著解決醫患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原則,又深入被告關山某醫院,再次為雙方糾紛進行調解。最終,被告關山某醫院共賠償原告郝麗麗各項損失38000元,原告郝麗麗也主動撤回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