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樓危樓

  老家屬院年久失修、受地震影響而被鑒定為D級危房,企業在住建局等多個部門辦理了相關手續,獲準以經適房的形式進行危房改造。然而,獲批已逾6年,項目卻陷入了被擱淺的尷尬境地,而其掣肘因素竟是住建局一紙通知要收回該項目規劃手續。

  160戶職工盼新房

  11月28日,咸陽鑄字機械廠職工聯名向本報反映說,他們廠自2008年開始爭取到了經適房建設項目,但6年了房子還不見影子。

  職 工說,去年11月份項目進入拆遷階段,住在危房里的160家住戶與企業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并領取了過渡費?,F在外租房過渡了一年多,因少數住戶向企業提無 理要求而拒不搬遷,致使目前拆遷工作無法繼續進行?,F在這些已搬遷住戶每月支付昂貴的外租房費用,有的寄住親朋家,心里很著急,且當年強烈要求改造危房的 幾名老職工在盼新房6年間帶著遺憾相繼離世了。

  當日上午,在咸陽市安定路1號鑄字機械廠老家屬院內,記者見到這里共有9棟樓房,其中1、3號樓已經被拆除,未拆除的樓房低矮破舊,木質門窗和玻璃破損嚴重,墻體多處裂縫。一位職工感嘆說,這里的房子沒有暖氣和天然氣,市區里已經找不到這么破舊危爛的家屬院了。

  在一張姓老職工家,談及拆遷時,老人講也想早點搬,早點住新房?,F在住的這房子,每月只需向廠里交6元錢的房費,因為這是福利房,不是廠里說的公租房。她說,廠里不按照國家政策拆遷安置,所以不同意搬走。

  沙姓等幾名老職工說,不是不愿搬遷,他們支持拆遷,但要按照國家規定合法搬遷。這一拆遷是非法的,因為住建局已收回該項目的規劃手續批文。

  廠方稱建經適房的審批手續合法

  該 廠宋小建副廠長接受采訪時說,老家屬院是企業1969年建廠時建造的干打壘簡易樓房,距今已40多年,院內有9棟住宅樓,住戶229戶,其中7號、9號兩 棟樓1998年參加了房改出售給住戶,其余均屬廠公租房,職工居住,每月給廠交租金,房、地產產權屬廠所有。

  由于當年按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建職工宿舍,建造標準低,加之年久失修,特別是受2008年地震震感影響,許多住房出現裂縫,8號樓最為嚴重,給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院內職工非常不安。

  后 來職工大規模找市政府訴求立即改造解決危房問題。因為院內住的老職工多,退休早工資低,職工強烈要求建保障房。經多次開會反復論證,聽取多方意見,并上報 主管部門,后在國資委的指導下,將老院改造列為招商引資項目,企業按照市政府安排參加省上的2009年西咸經貿洽談會,與一家置業公司簽訂了合作改造合 同,經上報市國資委嚴格審核批準合同正式生效。

  廠方資料顯示:2008年市發改委等四委、局聯合下文批準企業建經適房,下達了投資計劃;此后相繼取得了項目備案、土地權屬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總平面規劃設計方案、項目批前公示、項目施工紅線圖等手續,投資方也向市政府有關部門繳納了相關費用。

  未搬離住戶掣肘經適房項目推進

  該 廠一份情況說明介紹,拿到相關批準手續后,經權威機構鑒定,家屬院內1至6棟、8棟房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出現險情,構成危房D級,無修繕價 值,建議拆除。2013年7月,市國資委批復同意拆除老院危房,當年10月又批復同意經適房項目建設開工。為了推動此項工作,廠物業公司已在半年前停止收 住戶租金,結束了租賃關系。

  去年11月5日起,企業正式發放過渡費、搬家費,至今已有約160戶搬離,交回了原住房,今年11月5日 起,廠里和投資方也已經給已搬遷在外過渡的住戶又發放了第二年的過渡費。但因“一些想參與老院改造的單位和部門采取各種手段進行干擾企業的正常拆遷;有的 住戶說這房子住了一輩子就應該是自己的,讓廠里無償給一套房;還有的開口讓廠里給30萬元”,致使拆遷擱淺。

  廠方說,不愿搬遷職工的說 法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老院拆遷改造建設經適房是經廠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的方案,公開,透明,民主,充分征求了大家的意見,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況且 1至6棟、8棟是產權屬廠里的公租房,又處于危房最高級別的D級狀態,企業有權處置,完全合法,廠里有市上有關部門的各項批文,拆遷改造是合理合法的。

  廠方指住建局要收回批文違法

  廠 方介紹說,企業已獲取的經適房規劃手續,是2008年7月市發改委、房管、城建規劃、國土等部門聯合下發的,而2013年11月收回規劃手續的通知卻只是 住建局所為,明顯違法;且已獲取的手續是按照規劃法要求審核、公示、批準的,沒有任何部門或個人提出異議,批準不能隨意更改,住建局的做法違反規劃法。收 到這份通知,廠里上下都十分震驚,立即正式給住建局上報兩份文件說明情況,反對收回批文,可至今市住建局再無下文,企業進退維谷。

  廠方 認為,住建局突然以市政府一份“會議紀要”為依據,要收回早已合法化的項目規劃手續,于法于理都講不過去,給廣大職工無法交代。而同時,項目已經進入拆遷 程序,已有大量人力、財力投入,如此重大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所以,住建局的做法是不顧事實、出爾反爾的違法之舉,廠方絕不認可。

  副廠 長宋小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廠里的經適房項目陷入了很尷尬的境地,承受著雙重壓力:一方面是同意搬遷的160余戶職工在外租房暫居,負擔著很高的房 費,都在盼著新房落成;一方面是部分職工不顧自身安危仍住在D級危房里不愿搬出,而這一項目的掣肘因素卻是來自一紙單方面下發收回項目規劃手續的通知,且 這一通知已成了不愿搬遷職工的一大理由。

  “要是危房里出現安全事故,誰來擔責?”宋小建擔憂地說。文/圖本報記者陳奮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