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武成受賄案西安一審。(攝影 陳玉明)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武成受賄案西安一審。(攝影 陳玉明)
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記者今天(7月13日)從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天上午,西安中院一審公開審理了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武成受賄一案。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陸武成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626余萬元,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該案將擇期宣判。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4年,陸武成利用其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26余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陸武成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陸武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陸武成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陸武成的親屬、全國和陜西省、西安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