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陜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袁軍曉受賄一案。 銅川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袁軍曉利用其擔任寶雞市國資委主任、寶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個人在職務晉升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索取相關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71萬元、美金3萬元、價值9.11萬元的手表一只和價值1.58萬元的金條一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后,被告人袁軍曉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在組織調查期間能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違法違紀事實。被告人袁軍曉的親屬主動將違法違紀所得全部退繳。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袁軍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袁軍曉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袁軍曉的親屬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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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軍曉簡歷

  袁軍曉,男,漢族,1964年1月生,陜西眉縣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

  1980.09——1984.07 西安交通大學機械制造專業學習;

  1984.07——1993.05 秦川機床廠磨研所設計員、主任設計師;

  1993.05——1993.12 秦川機床廠副總工程師;

  1993.12——1994.10 秦川機床廠副總工程師兼磨研所副所長、所長;

  (1991.09——1994.06 在西安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學習)

  1994.10——1995.12 秦川機床廠廠長助理、副總工程師兼磨研所所長;

  1995.12——2001.05 秦川機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01.05——2001.12 秦川機床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股份公司董事;

  2001.12——2003.04 寶雞市經貿委常務副主任;

  2003.04——2005.01 寶雞市經貿委主任,市委企業工委副書記;

  2005.01——2005.08 寶雞市國資委主任、黨委副書記,市工交辦主任;

  2005.08——2009.03 寶雞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2009.03——2015.02 寶雞市副市長;

  2015.02——       渭南市副市長、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