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人”的種子店已關門

  9月12日下午,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的蘑菇臺村,“中間人”李宏偉道出了他向農戶推薦劉振國處的制種玉米的緣由。

  李宏偉說,去年他們村的村民曾種植過劉振國提供的種子,據說收成不錯,之后兩人相識。“今年春天,他(劉振國)找到我,說手里有種子,問我哪里可以推薦,正好早前圪洞河村有村民也問過我,我就做了中間人幫忙牽線,除制種玉米外,劉振國還向村民出售了大田玉米種子。”

  至于總共有多少農戶通過他從劉振國處購買多少數量的種子,李宏偉稱自己并不知情,也不知道他推薦的種子含有轉基因。“那邊的村戶跟我都認識,我不可能坑害他們。”

  農戶玉米遭鏟后,李宏偉曾問過劉振國玉米種子的問題。據李宏偉轉述,劉振國當時承認種子確為轉基因,但堅持說種植沒有問題。

  12日晚,在烏審旗噶圖鎮劉振國的店鋪外,大紅牌子上用蒙、漢兩文寫著“巡天農業種子經銷部”,但店鋪大門緊閉。透過玻璃門可看到,屋內擺有桌椅雜物,墻邊堆放有裝有種子的袋子。

  據周圍的居民介紹,該店鋪于今年3月份開始營業,平時店內有五六人,最多時有十幾名員工,大部分都是東北人,但最近一個月都沒見到人,店鋪也沒開過門。

  附近居民張女士說,“總見他們拉著箱子出差,好像有時要去村里,挺忙的。”另多位居民證實,有烏審旗的農戶曾從該店鋪購得玉米種子。

  銷售者涉嫌非法經營被拘留

  李宏偉稱,事發后,劉振國已被靖邊縣公安局拘留,無法聯系。

  9月13日,京華時報記者從靖邊縣公安局了解到,8月30日,靖邊縣公安局接靖邊縣農業局報警,稱劉振國未取得任何手續在靖邊縣繁育轉基因玉米,發案區域為黃蒿界鄉的大界村、小界村等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種植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140萬,初步預估涉案金額180萬,危害程度為重大。

  之后,劉振國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靖邊警方刑事拘留,由靖邊縣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處理此案件。靖邊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具體情況尚不便對外透露。

  靖邊縣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因當地地廣人稀,屬于風沙灘地貌,加上日照時間長,晝夜溫差大,是重要農業區域,其中紅墩界、黃蒿界和海則灘是當地重要制種基地,當地家庭平均年收入達十多萬元。“幾乎每戶農戶家中都有三四十畝地”。對于上述三個區域出現大規模玉米遭鏟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確實有部分被認定為轉基因玉米,具體數量多少并不確定。”

  靖邊縣農業局負責人稱,經過初步調查,遭鏟除的玉米的制種企業沒有生產許可證,屬于違規經營。對于制種玉米的來源,該負責人含糊回應:“有幾家來源,具體細節并不掌握。”

  種子公司稱未提供轉基因玉米

  據李宏偉家中還留存的、劉振國之前向農戶提供的大田玉米種子包裝袋上顯示,品種為“巡天1102”,生產公司為河北巡天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河北巡天公司)。

  據農業部公告第2296號顯示,巡天1102是河北巡天公司用H111426和X1098選育的玉米品種。由河北巡天公司申報品種。審定意見為:該品種符合國家玉米品種審定標準,通過審定。適宜北京、天津、河北北部、內蒙古赤峰和通遼,山西、遼寧、吉林中晚熟區,陜西延安地區春播種植。審定日期為2015年9月2日。

  京華時報記者以農戶身份聯系到河北巡天公司一溫姓負責人,其稱,經調查,劉振國確實是公司在內蒙古的一個經銷商,已有兩年之久,但公司只允許劉振國代售“巡天1102”玉米(即大田玉米),公司的制種玉米都在新疆種植,河北巡天公司也從未生產過轉基因玉米。

  該溫姓負責人表示,并不清楚劉振國通過何種渠道拿到轉基因玉米種子,并向農戶銷售,更不清楚種子來源。根據《種子法》規定,玉米制種公司必須具備生產資質,玉米品種也要經過國家審定,品種審定時會檢測是否有轉基因,目前政策上并不允許進行轉基因玉米的種植,“劉振國賣的制種玉米品種肯定沒有通過國家審定,否則不會出現轉基因。”

  溫姓負責人還稱,玉米制種單位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如果沒有提供生產許可證,農戶為其制種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