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姬娜實習生張含瑜)西安旅游大巴包車牌上顯示起點是西安,終點是東莞,途經地一欄上未標注河南省所屬的各個地市,乘客卻從河南境內上了車。由于該車涉嫌違規運營,面臨3000元處罰。

  西安火車站運政稽查大隊昨天在環城北路巡查時,發現一輛懸掛有“進出廣東春運證”字樣的西安籍旅游大巴車,正停靠在路邊下乘客。經詢問得知,乘客李先生他們是從河南省境內的一高速公路服務區上的該車,目的地是西安火車站,車費已統一交給了當地的票務公司。

  執法人員勘驗發現,該車的包車標志牌上,起訖地為西安-東莞,途經地一欄上也未標注河南省所屬的各個地市,因此該車已經超出了給它核定的運行范圍。由于該車涉嫌違規運營,運政人員依法收繳了包車牌和車輛營運證件,并處以3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