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趙蕾)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全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情況報告,一年中,我省共審結各類職務犯罪1119件,判處27名縣處級以上干部。
省高院副院長田平利在報告中介紹,2013年8月至剛剛過去的8月,全省法院在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以及殺人、搶劫、綁架、強奸等嚴重危害群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審結案件3267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7093人。
同時,依法嚴懲職務犯罪,審結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1119件,判處縣處級以上干部27人,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