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記者 張田鑫 杜鵬 渭南臺 郭超)昨天(10月28日)我們報道了渭南一個15歲女孩獨自產下男嬰后,用竹簽將嬰兒扎得遍體鱗傷、最終死亡的事。那么,嬰兒的父親究竟是誰?是否涉嫌強奸?導致嬰兒死亡的直接原因又是什么?記者進行了跟蹤調查。
今天上午,記者來到轄區派出所采訪,了解到警方對此介入調查,但是并沒有作為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立案。
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杜橋派出所民警:從目前來看,一沒報案人,醫院說的很清楚,(竹簽傷)這不能致娃死亡,致娃死亡的原因是早產兒,和天冷娃在房間里面耽誤三個小時造成的。中心醫院就證明這個娃有傷,至于這個會不會致娃死亡,(醫生說)不會致娃死亡,這個就夠不上案子。
據介紹,經警方調查,產子女孩在渭南打工,入住這里剛一月左右,還沒有交房租;女孩的男友20歲,是華縣人,在渭南打工。目前警方沒有接到女孩及其家屬有關男友涉嫌強奸的報案,也難以認定男子涉嫌強奸。
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杜橋派出所民警:(女孩)再有兩個月就16歲了,假如兩人在處對象的情況下,假如說(女孩)未滿14周歲,他明知人家未滿14周歲而跟人家發生關系,是強奸;如果不明知,人家處對象,根據刑法相關條文,你還不能給人家按強奸論處。
據介紹,目前女孩還在醫院進行治療。至于女孩以及女孩家長拒絕醫院救治嬰兒的行為,警方認為,醫院堅持對嬰兒進行了救治,女孩家長的做法,的確存在道德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