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下月起 機動車冒黑煙最高罰500元

  從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正式開始實施,此舉將對240多萬輛機動車主的交通出行帶來新變化。12月17日上午,西安市環保局召開發布會,解讀新《條例》核心內容及其落實具體措施和計劃。

  全國率先: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環境納入監管

  據西安市環保局介紹,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問題日益引起公眾的關注。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不在道路上行駛的以汽油或柴油為燃料的工程、農業等機械,包括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打樁機、瀝青攤鋪機、發電機等。從全國范圍來看,非道路用柴油機每年新增約200萬臺左右,全國每年超過1億噸的柴油消耗總量中,約有20%用于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這些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約排放氮氧化物200萬噸以上。針對西安市日益突出的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問題,新《條例》在全國范圍內首次將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納入到監管范圍內。

  加大監管:私家車排放污染環境加重處罰

  新《條例》規定,在本市行駛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要達到排放標準。機動車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及時對機動車進行維修保養,不得拆除、閑置排氣污染控制裝置和車載排放診斷系統,保護排氣污染控制裝置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同時規定,在本市行駛的機動車不得排放黑煙或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如果排放不達標,將處罰200元,責令逾期未改正處罰2000元;隨意拆除控制裝置將處罰2000-5000元;冒黑煙行為處罰200-500元。對未按照國家、省和西安市規定的環保檢驗方法、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或在檢驗活動中弄虛作假的,沒收收取的費用,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機構法定代表人處5000元罰款。

  全程控制:車輛從生產至維修形成閉環式管理

  明年1月新《條例》實施后,從機動車排氣污染的各個環節都加強了監管,如新車生產銷售、注冊登記等源頭管控環節,在用車環保定期檢驗和監督抽測環節,超標車治理維修環節,直至淘汰報廢,都有了一定的規定。特別是改變了以往查處超標車,存在尾氣維修環節不規范等問題,從而使超標車監管方面形成閉環管理。

  此外,車主擁有了更多選擇權,增加了知曉透明度。新《條例》明確提出建立和實施機動車檢測與維修制度,在統一的信息平臺下,明確交通部門應向社會公布本市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的維修企業名錄,方便車主選擇。本報記者文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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