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9時,陜西淳化大巴車“5·15”交通肇事案在淳化縣法院第四審判庭公開審理。淳化縣檢察院對多名被告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王鋼、師東安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張海燕、張萌、張勇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告人劉保社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公訴方審理查明,2015年5月14日上午,陜西依諾相伴生活館組織一次旅游促銷活動。由公司負責人張海燕、張萌帶領公司員工,組織了一批中老年人客戶,由張海燕之弟張海龍(已死亡)聯系租用車輛,張海龍租用了陜B23938、陜D79535、陜AL3046、陜D81377四輛非營運大巴車,拉乘客到淳化縣仲山森林公園旅游。

  2015年5月15日下午3時許,旅游促銷活動結束后,陜西依諾相伴生活館雇用的4輛大巴車拉乘客返回西安途中,其中由被告人王鋼駕駛的陜B23938非營運大巴車行駛至淳化縣淳卜公路一處下坡路段左轉彎時,車輛失控沖出路面墜入山崖,造成36人死亡(當天死亡35人,1人經搶救無效于6月22日死亡),1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00余萬元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事故認定,被告人王鋼負事故全部責任。

  經過一天時間的審理,直到6日下午5時許,經法庭調查、法庭舉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央視記者 陳武 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