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于振海記者鄭伊琛實習生李唯靚)近日,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印發《關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給予政策支持。
《通知》明確了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經單位批準,可以采取兼職、參與項目合作等方式到企業開展創新創業活動;也可以帶著科研項目或成果離開現工作崗位自主創辦企業。突出權益保障。規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期限不超過3年,3年內保留與單位的人事關系,暫停履行聘用合同。離崗專業技術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和住房公積金中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按規定繳納。離崗專業技術人員與單位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離崗期間發生工傷的,由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離崗期滿,專業技術人員返回單位工作的,單位應及時將其聘用在相應專業技術等級崗位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