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仵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提供虛假證言,已被公安雁塔分局行政拘留。
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我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沒有想到會鬧成這樣,我現在特別后悔。”今天(1月6日)下午,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長延堡派出所里,仵某告訴辦案民警。
2016年12月3日,公安雁塔分局長延堡派出所民警接到仵某報警,稱其在雁塔區三爻地鐵站口被一名陌生男子搶走手機,女子自稱案發后與該名男子QQ取得聯系,稱該名男子以要錢為由退回手機,經對受害人多次詢問,均稱其在三爻村地鐵口被搶。
辦案民警對案發現場周圍進行摸排走訪,根據受害人提供情況在技偵部門配合下,鎖定22歲的“嫌疑人”肖某,在得知“嫌疑人”前往延安,辦案民警在分局刑警隊配合下前往延安對“嫌疑人”實施抓捕,后嫌疑人返回家鄉山陽縣。
1月3日,公安雁塔分局長延堡派出所民警在分局便衣大隊、刑警大隊的配合下前往山陽縣,在“嫌疑人”肖某家中將其抓獲。次日民警通知受害人到所配合工作,受害人對前期的報警情況說法不一。
在民警再次詢問下,件某才道出真相,稱其與嫌疑男子系男女朋友關系,并交待曾報了假警。2016年11月底,兩人在小寨附近的一公寓開房,次日因感情糾紛問題發生矛盾,肖某拿走對方手機,件某便報假警謊稱手機被搶,想以此教訓男朋友。
記者了解到,仵某今年30歲,與肖某正在談戀愛,“我們就是吵架了,他把我手機拿走了,沒考慮后果。”目前仵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公安機關執法,已被公安雁塔分局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