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陜西新聞聯播》記者 蔣云龍)西安市政府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今年西安市煙花爆竹銷售時間從1月18日起至2月11日,燃放時間從1月27日(農歷臘月三十)起至2月11日(農歷正月十五)。其中,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禁止銷售、燃放區域,繞城高速以外的城市建成區,包括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等行政區,以及高新區、經開區等開發區為可以銷售、燃放區域,閻良區、長安區、臨潼區、高陵區及市轄縣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由各區縣政府劃定并公告。
所有煙花爆竹均應貼有“鐘樓”牌防偽標識,凡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培訓,申領煙花爆竹經營(臨時零售)許可證,簽訂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經營安全責任書。禁止在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易燃易爆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以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舉報電話:西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