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斌)孩子之間相互打架,最終引發兩家家長動手。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審理了這起因孩子打架引發家長“以暴制暴”的健康權糾紛案,廝打的雙方家長被拘留不說,還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10歲的小韓和11歲的小劉是西安北郊某小學同班同學。2017年3月18日,小韓和小劉放學后在樊寨村廣場玩耍時發生打架。小韓回家后,將被打事情告訴了父親韓某,韓某到樊寨村廣場后,見小劉認錯態度不好,動手打了小劉。小劉回家后,也將此事告訴了父親劉某。劉某氣憤之下,當晚6時即到韓某家中理論。雙方互不相讓,廝打在一起。韓某被打傷,住院12天,被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牙齒冠折、眼眶內壁骨折等,花去醫療費1.2萬余元。

  事發后,公安機關對雙方均進行了處罰,韓某被拘留12天,罰款500元,劉某被拘留10天,罰款200元。隨后,韓某起訴至未央區法院,請求被告劉某賠償7萬余元。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雙方均具有過錯,責任五五分擔,判決劉某向韓某賠償各項費用9000余元。判決送達后,雙方均未上訴。

  未央區法院未央宮法庭辦案法官說,在孩子們發生打架時,家長必須冷靜處理,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打對方的孩子或自己的孩子,韓某的做法值得所有家長引以為戒。“暴力不能解決孩子們的打架問題,這不僅會侵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更會加深對孩子幼小心靈的創傷,嚴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還會在家長之間形成深深的怨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