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尚永利李雪瑩記者石喻涵)碑林區民政局干部馮媛伙同他人,偽造醫療救助信息,套取國家醫療救助金30萬余元,馮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社會救助科科長常曉華、分管副局長吳燕因落實領導責任不力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內警告處分。把問責作為推進“拍蠅”重要舉措,西安市碑林區紀委嚴查處、重問責、長震懾,推動了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責任的落實。2017年,碑林區共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0件,黨政紀處分110余人,問責372人。

  碑林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呂新海介紹,碑林區將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硬指標”,制定了工作實施意見和責任追究辦法,采取月排名雙月點評季度考核,對連續兩次排名靠后的單位負責人,由區委、區紀委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區紀委跟蹤督查,加強對低保、大病救助、傷殘補助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問題和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執紀問責,對發生侵害群眾利益且影響較為惡劣的,不僅懲處當事人,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