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單上每一頁邊沿都印有“本餐廳所有消費加收15%服務費”的字樣。菜單上每一頁邊沿都印有“本餐廳所有消費加收15%服務費”的字樣。

  西部網訊(記者 陳嘉偉)“我就外帶了兩個肉夾饃,連一口水都沒有喝,怎么就收了我5元的服務費?”近日,市民謝先生向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反映,質疑西安建國飯店收取服務費的合理性。

  民生熱線:在建國飯店點了兩個“迷你”肉夾饃 竟然被索要5元“服務費”

  2月24日臨近中午,謝先生夫婦來到西安互助路建國飯店準備吃午飯,由于提前預約的體檢時間已到,就想打包兩個肉夾饃帶走。

  “建國飯店的肉夾饃一個16元,我們覺得有點貴,但是因為對周邊也不熟悉,就點了兩個,讓服務員打包帶走。”謝先生說。

  等了十幾分鐘,服務員把打包好的肉夾饃遞給謝先生,并收取了37元費用。“我剛看菜單肉夾饃是16元,這咋多了5元錢,我就問服務員,對方回答我說是服務費。”謝先生說,對于這樣的收費名目自己很不理解,但由于時間緊迫,現場也沒有多說什么。

  事后,謝先生覺得這樣的收費太不合理。“我們連一口水也沒喝,就外帶了兩個肉夾饃,整個過程有哪項服務是需要收費的?退一步說,就算要收費,服務員也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的知情權又去了哪里?”

  今天(2月27日)上午,西部網記者來到西安建國飯店了解情況。中餐廳負責人劉惠表示,在建國飯店中餐廳消費是需要收15%的服務費的,這個費用酒店方面一直在收取,且在菜單上有所注明。

  “菜單的每一頁旁邊都注明了要收取15%的服務費,收費也是在物價部門備案過的,老同志不了解我們也能理解,但是我們的做法沒有問題,而且像打包這些也是在服務。”劉惠表示。

  在建國飯店中餐廳的菜單上記者看到,每一頁邊沿確實都印有“本餐廳所有消費加收15%服務費”的字樣,但與菜單其他內容相比并沒有加粗、加大等特別注明。

  對此,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的馬晨律師表示,酒店的做法有瑕疵。

  “這事屬于合同法規范的范疇,酒店提供的菜單可以看作為格式合同,《合同法解釋二》第六條就說明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志,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格式條款予以說明。也就是說,酒店方有對該服務費進行說明的義務。”馬晨說。

  同時馬晨律師還認為,該條款還存在表述不清的問題,“這個菜單的說明,消費者可以理解為菜價內包含了15%的服務費,這就會產生爭議。按照《合同法》規定,對于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