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馬晴茹)“希望物業費‘一費制’后,就不存在公攤電費亂收的現象了。”6月4日,西安市發改委官網發布《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基礎物業費、停車服務費、小區公共收益等再作出規定,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不少市民表示期待。

  物業費實行“一費制” 包含電梯費和公攤電費

  市民:希望定期公布收支

  西安市現行物業服務費執行原陜西省物價局和住建廳2004年制定的收費標準,由基礎物業費(政府指導價管理)、電梯費、公攤電費三部分組成。

  2019年9月1日《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提出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實行“一費制”。依據上位法,西安市此次發布《辦法》,規范全市物業服務收費行為。調整后,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實行“一費制”,即電梯費與公攤電費包含在物業費中,不再另行收取。

  “希望物業費一費制后,就不存在公攤電費亂收的現象了。”西安市雁塔區鑫泰園小區業主辛先生告訴記者,他4月中旬收到物業的電費條,其中半年的公攤電費是193.5元。“自從去年電表改造以后,半年我家用電也不到300元,為啥公攤電費就要那么多?搞不清物業是怎么算的?”

  辛先生說,鑫泰園小區建成20年左右,已經屬于老舊小區范圍,平時除了樓梯間照明,也沒有別的設施需要用電。

  “問物業也說不明白是怎么收取的,希望這次物業費統一調整后,把公攤電費包含進來,物業能定期公布收支,業主也能放心繳納。”

  停車服務費擬降 應當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

  市民:業主停車應有優惠

  在停車費部分,《辦法》調整了停車收費范圍、收費等級、計費單位,簡化服務等級,取消現行停車服務費三種類別收費,實行一種收費形式。調整計費單位,以車位為單位進行收費,將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按大、小車型收費改為按車位收費。且放開了非機動車及摩托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需要實行收費管理的小區,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雙方通過合同約定。

  同時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停車場(所),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需要。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所)停放自有車輛,不得按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

  對此,城南南飛鴻廣場小區業主衛女士告訴記者,希望政策能夠盡快實施,改變他們小區目前的停車狀況。

  南飛鴻廣場是一個商住一體的小區,因為有不少商業體、小公司入駐,導致停車位一直很緊張。

  “現在我們小區車位是只租不賣,一小時2塊,每日上限20元,算下來一月得600,業主也沒有優惠,而且還經常沒車位。”衛女士說,希望能夠明確業主的權益,給業主停車應有的優惠,而且應該優先保障業主停車。

  “希望《辦法》實施后,我們的停車費能降下來。”衛女士說。

  小區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市民:沒見過公示 希望能落實

  《辦法》規定,利用、占用公共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從事廣告、出租等經營活動的,所得收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優先用于抵扣物業服務費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歸屬業主收益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據實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

  記者梳理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后發現,市民對小區公共收益存疑的市民不在少數。6月3日,曲江新區萬科金域曲江小區業主投訴稱,小區物業未公開公示,對小區電梯廣告進行招商經營,把收益30%分配給業主,還要從中支取維修地下停車場地面費用;灃東新城巨威大秦郡小區業主投訴稱,物業未經業主同意,在每棟樓的電梯廳和轎廂里都安裝了廣告牌和廣告機,完全不提及費用公示問題。

  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電梯廣告聽的都會背了,從來沒見物業公示過收益,“錢歸業主所有”的規定希望能夠落實。

  即日起至7月5日 有意見你就提

  2019年9月1日《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實施,提出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實行“一費制”。

  2020年6月4日,西安市發改委官網發布《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市辦法》,含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即日起至7月5日,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電子郵箱xiansffj@163.com,傳真電話:029-8678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