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十余個公章,為何證明不了我的獨生子女身份?”—— 一張單獨兩孩準生證“難產”記

  盛夏跑到了深秋,從備孕跑到了有孕在身,蓋了十余個公章,在各部門間輾轉二十多次,甚至出示了父親的《死亡證明》……為了一張單獨兩孩準生證,陜西省咸陽市一所高校的教師李青費盡周折仍未如愿。

  36歲的李青是獨生子女,育有一子。“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后,她與丈夫計劃再生育一個孩子。7月初,他們來到咸陽市渭城區文匯路街道辦事處辦理準生證,符合條件的她滿心以為能夠很快辦好證件,不料卻開始了漫長的“跑證”歷程。

  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各自單位和社區開具的婚育狀況說明、生頭胎時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醫學出生證明……備齊十余份材料后,李青沒有想到,手續卻卡在了自己的獨生子女身份上。

  “我出生時父母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并憑此領取了多年的獨生子女補助,但街道辦卻認為這個證件不能證明我是獨生子女,要求由父母單位開具沒有生育二胎的證明。”李青向記者出示了自己的《獨生子女證》,這張1980年2月辦理的證件由當時的咸陽市計劃生育辦公室發放,有統一編號并蓋有計生辦公章。

  不得已,李青只好讓早已退休的母親在原單位辦理相關材料。但父親已去世多年無法開出證明,街道辦又要求李青開具父親的《死亡證明》,細心的她雖然保留有這份材料,但心里卻著實“有點堵”。此后,李青按要求來到社區辦理一份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的調查報告,卻再次“卡了殼”。

  “社區說,我們并不了解你,不知道你是不是獨生子女。即使材料齊全,也無法核實真偽。”幾經周折,李青最終拿到了調查報告,這才備齊了所有材料提交等待審核。至此,時間悄然走過近三個月,李青夫婦在單位、社區、街道辦之間共輾轉超過20次,蓋了十余個公章。其間,她懷上了身孕,但孕育新生命的喜悅卻被無盡的繁瑣消磨殆盡。“9月中旬提交了材料,至今沒有回音。‘準生證’一天拿不到,心里就是七上八下。”而按照陜西省的相關規定,區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

  由計生部門核發的《獨生子女證》,為何在計生部門自己面前卻成了一紙空證?記者采訪了咸陽市渭城區計生局和文匯路街道辦計生部門,工作人員均答復稱,現實中有的夫妻雖然為頭胎子女辦理了此證,但后來又生育了二胎,且未將證件交回。“計生部門難以核實。”

  然而,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申請材料中須提供“申請生育的本人及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提供相關獨生子女證明。”

  陜西省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副處長馮新維介紹說,夫妻“單獨”的一方持有計生部門核發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作為自己是獨生子女的身份證明,無需提供其他材料。如無法提供此證,則由父母所在單位或社區出示相關證明。記者咨詢了西安市計生局相關業務處室,得到了同樣答復。

  政策如此,但在現實中,一些基層計生部門仍以“調查核實難度大”“《獨生子女證》發放中存在一些遺留問題”為由,附設了其他條件。記者咨詢西安、咸陽數個基層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均要求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外再提供“單獨”一方父母單位的婚育證明。

  記者采訪了解到,有著與李青類似經歷的“準媽媽”并非個例。“我和愛人均是獨生子女,父母也都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依然被要求開具相關證明,那這個證件有何用?”西安市一家事業單位員工馮女士說。

  多位遭遇“辦證難”的單獨兩孩“準媽媽”表示,既然《獨生子女證》是計生部門核發的,就應當具有效力。即便因為有的父母再生育而未將《獨生子女證》收回,也應由計生部門去核實,而不該讓老百姓一遍遍跑冤枉路。(記者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