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記者 郭剛華)房屋租賃的雙方出現糾紛后,雙方都應該通過合法的方式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在銅川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房東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后一直協商不下,最后房東竟強行撬門將租房者的物品搬出房屋,目前雙方還未對造成的損失達成賠償意見。
在銅川市北市區的玉華建材城,陳女士一年前以每年3.6萬元的價格承租了陜西中谷工貿有限公司的五間門面房用于經營餐館,雙方約定房租賃期限為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房租一年一結。但是今年6月租房合同到期后,陳女士既沒有搬離租賃房屋,也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屆滿后的租金。12月7號晚八點左右,她店里來了一群人,將店內的物品強行搬離。
商戶陳冬麗:“對我的店進行拗門別鎖,把我兩個廚房的東西還有包間的東西全部清出來扔到院子里面,連我的門扇都不見了,就這樣已經被扔到院子里已經三天了。”
陳女士告訴記者,強行將自己店內物品搬離的是她的房東陜西中谷工貿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由于今年的生意不好,房租6月份到期后一直未交,正在她和中古工貿有限公司協商之時,沒想到公司工作人員將店內的東西強行搬離。
商戶陳冬麗“我和中谷集團牽扯一個房費的糾紛,咱們可以協商,咱也有法律法規在,就是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不能采制這種強制性的手段,這么的惡劣,他們強制扔出去這些東西,我都沒有辦法估算,現在就是咱們冰箱里面有生肉、熟肉,還有一些家禽、海鮮還有時令蔬菜,這些東西大概在三千元到五千元以上說話。”
記者隨后在陜西中谷工貿有限公司了解到,房租到期后,他們也多次催促陳女士辦理續租手續,但陳女士一直未交納租費,并提出要求讓公司支付她一定的裝修費用,而且在多次活動中,阻礙公司正常辦公,基于多種考慮,公司決定不再將房屋租給陳女士繼續使用。
陜西中谷工貿有限公司行政總監蘆建英:“這個商戶的房租一直交不上來,咱的房租是一年一交,咱們現在不想租給她了,口頭書面就給她進行了通知,通知了一次又一次之后,她就是賴著不走。咱公司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就是組織人員把她的東西從房間里給她搬出來,而且是拍了視頻記錄,也做了登記的,每一件物品逐一進行登記,給她擺的整整齊齊,用篷布都給她蓋好”。
陜西大圖律師事務所律師 齊鵬:“如果說雙方的合同期已經滿了的話,那么中谷工貿公司是有權利要求租客撤離的,做為房東的中谷工貿公司應當注意方式方法,不應將對方的相關物品進行毀壞,如果在這過程中,發生這種情形,做為租客的這一方是有權利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
發生糾紛后解決的途徑有很多,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不僅有合同的約定,還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一言不合”就強行撬鎖騰房的做法并不可取。目前此事警方已經介入,正在調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