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婦意外身亡,早日查明真相,入土為安,應該是丈夫能為妻子做的最后一件事,萬萬沒想到,一波三折。
死者丈夫 羅建剛:“和我一起生活了13年,我得對得起她,也得給我的岳父岳母一個交代。”
2015年11月19日,羅建剛的妻子喻娜娜在周至縣人民醫院生下一名男孩,隨后出現緊急狀況,醫院的診斷是“羊水栓塞”,并采取了搶救措施,很遺憾,還是沒有挽救產婦的生命。
死者丈夫 羅建剛:“司法鑒定認為醫院診療不當,搶救不利導致我媳婦不在的。”
為了搞清楚原因,司法鑒定先后在兩家機構做了兩次,一次是死者家屬主張的,一次是周至縣人民醫院主張的,但結果是一致的,都認為死者系產后大出血導致的休克性死亡,認為周至縣人民醫院在醫療行為中存在過錯,過錯度在60—70%,換句話說,醫生僅僅發現了羊水栓塞的癥狀,但并未及時發現產后大出血,搶救錯過了最佳時機,致使產婦意外身亡。
死者丈夫 羅建剛:“我九月份拿到強制執行的賠償款。”
官司前前后后打了兩次,一次在周至縣人民法院,一次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司法鑒定結果以及補充的物證,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考慮到夫妻兩人長期在西安市區工作生活,二審判決追加了一部分賠款,總計死者家屬,通過強制執行拿到了50萬的賠款,然而官司打贏了,可羅建剛又遇到了一個大難題。
死者丈夫 羅建剛:“我們農村講究入土為安,我去拉尸體,醫院給我開了十幾萬的停尸費,我們覺得無法接受。”
官司打贏了,賠款拿到了,在領回妻子遺體的時候,卻不得不面對天價停尸費,對此,周至縣人民醫院,是什么態度呢?
周至縣人民醫院 辦公室主任:“太平間放的話,是有一定費用的,各醫院都一樣,國家大概也有標準,里面都是冰棺,一個是用電,一個是人工費,那里面不是我們醫院的人,是醫院在社會上雇的人。”
誰該為產婦的意外身亡負責,法律已經作出裁決,但官司打了兩年多,由此產生的天價停尸費,究竟該由誰來埋單,成了雙方無法回避的新問題。
死者丈夫 羅建剛: “我相信法律,也相信每一個人的人心,都是有人情味的。”(《都市熱線》全媒體記者 王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