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女出納搶走41萬余元

  2002年12月1日凌晨5時45分,資陽四海公司,女出納曾某在金庫取錢返回出納室時,被人持槍殺害,搶走現金41萬余元。

  案發后,資陽市公安局立即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公安部對此案掛牌督辦。11年來,資陽警方對偵破該案鍥而不舍。2013年4月,省公安廳開展的“三個一百”命案“實戰破案”比武競賽中,資陽警方又將此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成立專案指揮部偵辦此案。5月,資陽市公安局將現場遺留物證再次送公安部檢驗,經檢驗發現案發現場獲取的黑色氈帽上附著物DNA來源于樂至縣童家鎮人梁開武,有重大嫌疑的梁開武因入室盜竊被樂至警方上網追捕,但長期潛逃未歸案。通過摸排和技術手段,5月25日資陽警方在遂寧市船山區一出租房內將梁開武抓獲。5月28日中午,專案組在樂至縣帥鄉廣場將石盛強成功抓獲。

  審訊中,梁開武交代了其伙同表弟石盛強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石盛強對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12月1日凌晨4時許,梁開武、石盛強駕駛一輛摩托車從樂至縣童家鎮出發,于當日凌晨5時20分許到達資陽四海公司外。二人將摩托車停在路邊后,梁開武持81-1型半自動步槍進入大門在出納室門口花臺邊伺機作案,石盛強則持梁開武的自制彈殼槍在大門口負責望風接應。5時40分許,當該公司出納員曾某提著裝有41萬余元現金的挎包進入出納室走向內門時,梁開武持步槍向曾某后背射擊,致其中槍倒地,并搶走曾某的挎包后跑向大門與石盛強匯合,石盛強持彈殼槍鳴槍威脅追趕人員不要靠近,隨后駕駛摩托車逃離現場。二人返回樂至后在梁開武家中對劫得現金進行分贓,其中梁分得大部分贓款。

  梁開武供述,2001年9月,他參觀資陽四海公司后發現公司每天收豬款有60-100萬,于是有了搶劫四海公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