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02年8月30日,陜西鳳縣,執勤哨兵曹某某被梁開武殺害,一支81-1型半自動步槍被劫搶走。
2002年12月1日,資陽市四海公司,女出納曾某在金庫取錢返回出納室時,被梁開武伙同表弟石盛強槍殺,搶走現金41萬余元。
2003年5月25日,資陽警方在遂寧市船山區一出租房內將梁開武抓獲。5月28日中午,專案組在樂至縣帥鄉廣場將石盛強成功抓獲。
2014年1月24日,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梁開武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昨日10時,資陽中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對罪犯梁開武以槍決執行了死刑。
2002年8月30日,資陽男子梁開武在陜西鳳縣持自制手槍槍殺執勤哨兵曹某,搶走一支81-1型半自動步槍后,攜槍潛回資陽。同年12月1日,梁開武伙同表弟石盛強(已判),槍殺資陽四海公司女出納,劫走現金41萬余元(成都商報曾作報道)。經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梁開武還伙同他人實施其它多起搶劫或盜竊案。2014年1月24日,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梁開武犯搶劫槍支罪、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合并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后,昨日10時,資陽中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對罪犯梁開武以槍決執行了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