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蓮湖法院 閆東
今年,蓮湖法院為破解執行難,與交警蓮湖大隊聯合下發了《關于查控被執行人機動車輛的實施意見(試行)》,由交警部門配合全力查扣被執行人涉案機動車輛。6月13日,蓮湖法院執行局向交警蓮湖大隊報送了第一批17輛“老賴”車輛的信息。
與這批車輛信息一并向交警蓮湖大隊提供、出具的還有協助鎖定、扣押車輛的執行裁定及協助執行通知書。交警蓮湖大隊將上述車輛信息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并在辦理定期檢驗、審驗、交通執勤執法過程中一經發現立即扣押并通知蓮湖法院。只要“老賴”在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開車上路,車輛一經發現,立即會被交警查扣,隨即通知法院,執行局應急查控組將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辦理涉案車輛扣押移交手續。實現對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涉案車輛的應查盡查,應控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