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聯合職業培訓學院(以下簡稱“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案發以來,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我市公安機關全力以赴“破案減損”,目前已基本查清案件犯罪事實。為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經濟損失,我局決定自2016年1月29日至4月28日開展清退前的核查工作。
問:該案目前的偵辦進展情況如何?
答: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自2015年2月6日立案偵查以來,西安市公安機關先后赴全國20余個省市及境外緝捕犯罪嫌疑人、追繳涉案資產。截至目前,已對493名涉案人員依法采取措施,其中38名犯罪嫌疑人經檢察機關批準,予以逮捕。目前已追繳、凍結資金1.7億元人民幣,并扣押、查封了一批涉案車輛、房產等資產。
問: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定性的依據是什么?
答: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主要特征為: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的集資。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西安聯合學院法定代表人牛某等人,以投資辦學、開發現代農業、興辦老年公寓等為名,承諾高額回報,面向社會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數額特別巨大,給集資參與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嚴重擾亂地方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牛某等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6條的規定,西安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該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問:該案核查清退工作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答:一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及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于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集資款的清退,應根據清理后剩余的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予以清退。二是經核查無誤后,以銀行轉賬方式統一清退。三是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待核實后再行處理。下一步工作中,西安市公安局將繼續加大案件偵辦、追贓力度,根據后續追繳資金情況分階段、分批次進行清退。
問:該案核查清退工作開展情況如何?
答:為切實做好核查清退工作,省市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程序和流程,要求相關區縣(開發區)、街道(鎮)均建立核查清退工作組。目前,市上已成立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清退工作組,全面負責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的核查清退工作。
根據國家法律及相關文件規定,西安市公安局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通告,決定按比例清退西安聯合學院非法集資案已追繳集資款。核查清退工作將依法辦事、嚴格程序,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減少群眾損失。
在這里,公安機關提醒大家,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上當受騙。
公安機關將持續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民教機構、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投融資中介、電子商務、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內存在的非法集資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