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按照以管資本為主的要求,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開展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加強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和國有資本證券化率分別達到30%和40%。

  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繼續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推動省屬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到2020年,力爭每個國有集團公司至少擁有1戶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20戶左右。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各種所有制資本交叉持股,積極有序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范。穩妥推進員工持股,支持政府資金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加快培育若干制度完善、運營規范、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力爭更多企業進入全國500強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