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先生去年5月從湖北回到西安,今年1月初準備開公司。到工商局申請注冊時他才發現,早在2014年就有人用自己的身份注冊了一家公司。

  昨天,時先生告訴記者,這家在他名下的“西安軍俠商貿有限公司”,注冊資金200萬元,他還是這家公司的法人、執行董事、經理。

  “可能跟之前我丟過身份證有關。”時先生隨即調取了該公司注冊時使用的身份信息,對比后發現,他現在使用的身份證與注冊公司使用的身份信息,的確存在差異。注冊公司的身份證信息顯示,有效期為2010年4月到2030年4月,而他正在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是2013年10月到2033年10月。

  時先生進一步查詢發現,該注冊公司除了他以外,還有另一位負責人韓女士。時先生找到這位韓女士,但韓女士也對該公司的情況一無所知。“我人在云南呢,就沒回西安。”韓女士電話中說,自己也曾丟失過身份證,現在的身份證是2011年補辦的。

  時先生來到該公司注冊地的工商所了解到,的確有這家公司,2014年11月注冊時,股東也是代理人的“時先生”是到場領取過營業執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