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時10分,記者見到了戴著腳鐐手銬坐在審訊椅子上的李樸,旁邊雖然有兩個荷槍實彈的警察,但是李樸表情平淡,當他得知記者的來意后,并沒有緊張之感,連攝影記者對他拍照也無所謂。“你(記者)想問啥就隨便問,我都會如實回答……”李樸瞇著眼睛就這樣和記者開始了20分鐘的對話。

  搶劫殺人就是為了情人過上好日子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搶劫殺人是提前預謀的還是隨機性的?

  李樸(以下簡稱李):實話實說,這次(3月14日晚)搶劫殺人不是隨機性的,是我預謀了4天后開始實施的。

  記:說說你要殺人的目的,為什么要碎尸?

  李:除過妻子外,我在外面還和一個女子同居,也可以說是我的情人,為了能夠讓她(情人)過上好日子,能夠說我是個真正的男人,從心里佩服我,這就是我的殺人目的。至于碎尸,當初在預謀時沒有想到這一點,后來為了毀滅證據,不給警方留破案線索,才想到碎尸的。

  記:你在殺人時為何連一個3歲的小孩子都不放過?

  李:在我預謀的時候,沒有將孩子作為要獵殺的對象,不是我不放過他,而是在我殺他父母時,孩子不停地大喊大叫,我怕鄰居或者外人聽見,就順便將他殺了。

  鎖定情人閨蜜一家為搶劫目標

  記:被你殺害的一家三口你認識嗎?是不是與他們有仇?

  李:被我殺害的一家三口我都認識,其中女的還是我情人的閨蜜,以前我就通過情人和他們(被害一家)相識,偶爾還有往來,和他們一家沒有恩怨,就是預謀殺害他們搶錢供情人花銷。情人的閨蜜是做化妝品生意的,家里有房有車,平時花錢也很大方,所以就決定搶劫情人閨蜜的錢財。

  3小時殺害一家三口搶了1800元

  記:說說你殺人碎尸的預謀經過?整個殺人過程用了多長時間?

  李:當我把情人閨蜜一家作為搶劫的目標后,就開始布局謀劃,先在其家附近踩點,看他們一家的活動規律,將這些情況弄清楚后,我就去買了一套工具箱,里面有電鉆、鋸條、繩索、螺絲刀等。3月14日晚上大約19時許,我出發時特意將我情人的手機要過來,怕用我手機打電話她(情人的閨蜜)不接,到了小區后,我就用情人的電話撥通了她的電話,她連防備都沒有就將房門打開,我進門后首先將男的殺死,然后用刀逼著情人的閨蜜,讓她交出銀行卡和現金,當時她身上只有500元現金,銀行卡里面最后只取了1300元。在我準備出門的時候,看見他們的孩子在大喊大叫,也就順手給殺了,整個殺人過程大約持續了3個小時。

  記:3月14日殺人后,你為何還要再次返回被害人家里?

  李:我當時是急于取卡里面的錢,就先將房門鎖好后離開,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這么富有的人家,卡里面僅有1300元,和我當初的預想差得很遠。心里就非常不爽快,就又返回他們的家里尋找,看還有沒有其它藏錢的地方,結果什么也沒有找到,我就將他們一家三口的尸體拖進衛生間進行了肢解,裝在拉桿箱拋棄在西安北郊。

  乘坐黑車逃亡被抓時身上還有614.5元錢

  記:說說你殺人碎尸后的逃跑路線,逃亡的日子里你身上帶了多少錢?是怎么度過的?抓獲你的時候,身上還剩多少錢?

  李:拋棄碎尸后,我給家里發了一條短信息,就直接到了城西客運站,正規長途車不敢坐,就帶著僅有的1800元和幾個人拼了一輛黑車去了咸陽,在咸陽呆了一個晚上后,就又坐黑車去了寶雞。在寶雞火車站對面的一個小旅館住了下來,第二天在火車站附近轉悠,觀察進一步的落腳點,最后就選定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個叫“東方秀”的網吧。因為這個網吧是24小時開放的,所以也就再也沒有回小旅館,擔心被警方跟蹤到。今天(3月24日)上午9時40分,我出網吧買吃的時候被警方當場抓獲,抓獲的時候身上還有614.5元錢。

  記:逃亡的日子見了警察或者警車的時候你心虛不?為什么不向外地跑反而藏在本地呢?

  李:說句實話,我以前在歌廳當過保安,經常喜歡看破案片和紀實片,在電視劇里面也學了不少殺人者的逃跑方式,見了警察和警車沒慌,之所以選擇本地就是常言說的“燈下黑”,因為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

  曾在網上逐字逐句閱讀自己的通緝令

  記: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經被警方懸賞通緝?逃亡時有沒有想到過去公安機關自首?

  李:我知道啊,打開網頁都是我的通緝令,沒有想到我還值6萬元,我還在網上逐字逐句閱讀了我的通緝令。從開始逃亡到被抓,我沒想過要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希望孩子長大以后能夠原諒我

  記:事情到了這一步,現在你還想不想說點什么?

  李:如今我最牽掛和放心不下的是我1歲半的孩子和母親,我雖然不是個好父親,但是我希望孩子長大以后能夠原諒我,不要走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