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最近,西安市某小區張貼的一張告示讓住戶神經繃得緊緊的,很多人都知道了小區里有一名“不穿衣服的男子”。

  這張告示被貼在了小區D棟樓電梯口前,上面寫著:針對經常有一男子不穿衣服在樓內跟隨猥褻女性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樓內住戶的正常生活。物業人員加大偵查力度,卻一直未抓到其人。落款是小區物業公司。就是這張告示讓這棟樓的女住戶上下班都小心翼翼的。

  小區住戶小張:“我很憤怒,很生氣,因為我們女孩本來就是弱勢,而且我也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不是這個小區的人,如果是(住)一棟樓的話,想想都害怕,有時候說不定還跟他坐過同一個電梯呢。”

  小區的物業經理告訴記者,因為這名男子的怪異行為而接到住戶投訴,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西安博特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物業經理劉斌:“今年4、5月份出現過好多次這樣的情況,就是他老是光著身子就出來了,跟隨單身女性,然后中間,前兩個月一直沒有發生類似的事情,應該在前天的時候,他又出現了兩次。”

  小區住戶劉女士:“物業的人告訴我,剛好就在我住的這一層,出現的這個人。他是早上八點多,可能一個女同志在電梯口等電梯的時候,剛好這個人就出來了,出來了她自己就嚇得往家跑。”

  根據受害者提供的線索,物業工作人員初步確定這名男子為該小區的住戶,20歲左右,一般挑上下班高峰時期在10到14層樓的電梯口猥褻女性,精神似乎也有問題。但由于電梯口沒有監控,一直無法確定這名男子的身份。

  小區保安:“上去一看就不見人么,特別是晚上,一上去就不見人。(受害者)一打電話(男子)就趕緊跑了。”

  小區住戶婁女士:“挺害怕的,因為有時候也是一個人住,有時候下班比較晚的話,回來就比較擔心。”

  陜西耿民律師事務所律師耿華:“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3條的規定,如果是個精神病人,也就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話,他在不能辨認或者無法控制自己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時候,這種情況是不予處罰的,但是應該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或者是治療;如果他是一個正常的人,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的規定,在公共場合暴露自己身體,情節惡劣的,應該處拘留5到10日。”

  小區的物業經理表示,他們已經鎖定了幾個可疑住戶,接下來會通過受害者的辨認進一步排查,這段時期建議業主進出家門時,盡量結伴而行,一個人的時候,也可以要求小區保安護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