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保護范圍擴大到非文保單位

  “西安目前存在突出問題的近現代建筑大多是非文物保護單位,這是未來保護工作的重點領域。”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建筑歷史教研室主任林源教授認為。

  據了解,由于我國對近現代歷史建筑的保護是隨著從“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的保護到“近現代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的保護逐漸全面起來的,西安的近現代歷史建筑最初受到保護的只是由于其政治歷史價值,例如西安事變舊址、八路軍辦事處。到2004年3月,建設部下發《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對城市優秀近現代建筑規劃保護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西安才逐漸對“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開始關注,作為文保單位的近現代建筑才逐漸增多,如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辦公樓、西安人民大廈、郵政大樓、五星街天主教堂等。

  但是,即使被作為了文保單位,公眾對這些歷史建筑的認識還是僅僅停留在歷史價值上,對建筑的認識還是十分少的。而且,被保護的近現代歷史建筑是少數的,還有很大一部分優秀的近現代建筑沒有受到關注與保護,面對大規模的城市開發建設,很大一部分的近現代建筑正在遭受被破壞的威脅,比如高陵通遠坊的圣心小修院、修女堂,建筑墻面及屋頂已部分損壞。

  因此,林源表示:“日前出臺的《管理辦法》對近現代建筑保護有重要意義。不拘泥于文保單位,而對所有建筑進行重新評級認定,有利于擴大保護領域,喚起人們的遺產保護意識,從而更好地保護近現代優秀建筑。”

  評級認定該保護的近現代建筑是保護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至關重要的一步。日本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在全國范圍內調查登錄近代建筑,而且已經完成了《日本近代建筑總覽》,登記了接近15000座近代建筑。

  根據我省出臺的《管理辦法》,評級認定的優秀近現代優秀建筑將和文保單位一樣嚴格保護、科學管理。在優秀近現代建筑保護范圍內,不得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擅自拆改院墻、開設門臉、改變建筑內部和外部的結構、造型和風格;不得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拆卸建筑構件,危害建筑安全;不得擅自在非生產用房中安裝動力設備;不得在建筑內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等危險和有害物品;不得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和其他有礙觀瞻、破壞環境和景觀的活動。